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(記者葉昊鳴)記者17日從國務院安全生產(chǎn)委員會辦公室獲悉,,國務院安委會近日印發(fā)關于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的意見,,要加大違法懲處力度,對以襲擊毆打駕駛員等方式干擾安全駕駛的犯罪行為,,明確適用刑法的具體規(guī)定,,嚴格偵辦查處。
據(jù)國務院安委辦有關負責人介紹,,根據(jù)意見,,各地區(qū)、各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重慶萬州“10·28”公交車墜江事件教訓,,進一步加強公交車安全運行保障,,健全完善公交車駕駛區(qū)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標準,組織對在用公交車駕駛區(qū)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進行安裝改造,。在重點線路公交車上配備乘務管理人員(安全員),。對駕駛員開展心理和行為干預培訓演練,提高駕駛員安全應對處置突發(fā)情況的技能素質,。
這位負責人強調,要提高橋梁安全防護水平,,全面排查在用城市,、公路橋梁防撞護欄設置情況,加強護欄升級改造支撐技術研究,,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進行徹底整改,。對改造難度大且途經(jīng)重點路段的橋梁,研究科學調整公交線路或采取公交車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,,并加強對橋梁上車輛運行情況,、駕駛行為的監(jiān)控,。
這位負責人要求,要健全長江航運應急救助指揮體系,,完善水上搜救應急預案體系,,建立有關單位定期會商機制,整合區(qū)域性救助基地功能,,推進長江干線巡航救助一體化,。嚴格落實國家海上搜救預案,制定完善重特大水上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方案,,開展應急演練,。規(guī)范社會救援組織管理,健全培訓演練,、能力測評,、信息發(fā)布、分級調用等工作機制,。
這位負責人指出,,要加強對刑法、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于危害公共安全相關條款的宣傳和警示告誡,,曝光一批典型案件,,引導社會公眾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和規(guī)則意識。同時完善獎勵機制,,鼓勵乘客勸導和舉報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的違法行為,,對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要予以大力表彰褒獎和宣傳報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