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檢察院掃黑除惡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27日接受采訪時表示,,按照今年3月下發(fā)的《2022年檢察機關常態(tài)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工作要點》,,檢察機關要通過案件辦理保持掃黑除惡高壓態(tài)勢,深化重點行業(yè)領域整治,,并做好涉黑惡犯罪案件財產認定和處置等方面工作,。
最高檢要求,要強化配合制約,,掛牌督辦一批重點案件,,積極參與教育、醫(yī)療,、金融放貸,、市場流通新四大行業(yè)領域整治,結合追捕“漏網之魚”,、深化整治“沙霸”“礦霸”等自然資源領域黑惡犯罪,、涉網絡黑惡犯罪等專項行動,審查辦理一批相關領域有影響力的案件,。
最高檢提出,,要堅持法律標準,切實做到“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,,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”,。要準確把握黑惡犯罪本質和構成要件,區(qū)分涉黑和涉惡、惡勢力與惡勢力犯罪集團,、惡勢力犯罪與普通犯罪的界限,,既要確保精準從嚴從重懲治黑惡犯罪,又要避免降低標準導致刑事追訴擴大化問題,,特別是要嚴格把握“軟暴力”作為黑惡犯罪手段的認定標準,,避免“惡勢力”口袋化傾向。同時,,要審慎辦理未成年人涉黑惡案件,,加強對未成年人涉有組織犯罪案件的指導,加強催收非法債務罪的適用,、研究和指導工作,。
最高檢要求,對于公安機關查封,、扣押,、凍結、處置涉案財物等活動,,要加強逮捕和起訴環(huán)節(jié)的審查制約,,嚴格區(qū)分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、本人財產與其家屬的財產,,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財產權益,,減少對企業(yè)正常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。并且,,要加強對涉財產強制性偵查措施的監(jiān)督和對涉案財產審查甄別,加大“黑財”執(zhí)行監(jiān)督力度和涉黑洗錢犯罪辦理力度,。
在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方面,,最高檢提出,在履行好刑事執(zhí)行監(jiān)督職能,、配合做好刑釋人員教育幫扶的同時,,要探索建立本地區(qū)黑惡犯罪刑釋人員檔案資料庫,在日常線索梳理和案件辦理中,,注意對照核實審查,,有效防范、制止相關人員和組織“死灰復燃”“東山再起”,。
(記者劉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