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不久,,筆者家鄉(xiāng)的前任市長李某因嚴重違紀而落馬,。令人訝異的是,與其他落馬官員被百姓詬病相反,,在家鄉(xiāng)第一大網(wǎng)絡論壇上,,對李某的評價中竟有不少褒揚之詞,認為他在市長任上為城市建設作出巨大貢獻,,大大改變了城市面貌,,是家鄉(xiāng)歷史上“難得的好官”。
無獨有偶,,近日一篇文章在網(wǎng)上也被大量轉(zhuǎn)載,。文章認為劉志軍在鐵道部部長任上對中國高鐵事業(yè)作出了杰出貢獻,力排眾議,,以極大的魄力推動建起了中國四橫四縱高鐵網(wǎng)絡……
事實上,,這種以曾經(jīng)“作出大貢獻”為由對貪腐干部深表同情的言論,眼下并不鮮見,。應當承認,,落馬干部并非都一無是處,有的在任上也的確曾經(jīng)兢兢業(yè)業(yè),,為一個地方或單位作出過貢獻,。但如果僅因此就對其表示同情,甚至認為可以以功抵過,,那就大錯特錯了,。
還以李某為例,他到任后,,將主城區(qū)面積擴大了將近四五倍,,修建了大量的道路、公園和建筑,,城市面貌脫胎換骨,。然而,對李某的爭議也從未停止,。從他一上任,,坊間就一直有個說法,說他“帶來了一群工程隊”,;等他卸任離開,,大家又說他“把一群工程隊都帶走了”。這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,,群眾對李某和一些商人“過從甚密”實際上洞若觀火,。李某任上大量的工程中,,很多都是政府項目,也就是說,,不遵守招投標法、圍標串標導致利益受損的,,正是政府,。政府的錢是誰的?當然是老百姓的,。作為受害者,,有什么理由同情貪污了他們辛勤勞動所得的腐敗分子呢?
領(lǐng)導干部,,只要走上腐敗這條不歸路,,不論以前功勞大小,都是對黨和國家形象的嚴重損害,,都是對群眾利益的嚴重侵害,。對于這些中飽私囊的蛀蟲,即使再“能”,,也沒有必要,、更不應該抱有同情心,否則只會助長了那些心存僥幸的腐敗者的氣焰,,令腐敗難以根除,。
十八大以來,黨中央高度重視反腐敗工作,,一大批貪腐領(lǐng)導干部相繼落馬,,反腐力度空前。與此同時,,社會上也出現(xiàn)了不少雜音,,認為反腐敗會影響干部隊伍士氣,干部干得越多越容易犯錯誤,,抓了大量“能吏”,,會導致官員為官不為、不敢作為,。大家想想,,不作為和亂作為,哪個對我們黨的影響更大,?哪個的現(xiàn)實影響危害性更大,?我們現(xiàn)在整治的是亂作為,不作為要整治,,但首先要把亂作為整治了,。在整治亂作為的問題上要有緊迫性,。比起不作為,亂作為,,假以作為之名行貪腐之實,,對黨和國家的危害更甚,公眾絕不能被貪腐分子“勤政”的表象所迷惑,,對其懷有惻隱之心,,縱容他們的“亂作為”。
有句話說得好:“如果認識到腐敗已經(jīng)不是一種現(xiàn)象,,而是一種彌散的話語結(jié)構(gòu),,是人們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默認的‘秩序’,就會意識到,,反腐敗不僅僅是要向貪官污吏開戰(zhàn),,還要跟社會心理中的某種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作斗爭。而后者才是最困難的事,�,!鄙鐣L氣和輿論氛圍也是反腐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。因此,,每一位深受腐敗之害的人都應謹記“東郭先生和狼”的教訓,,對貪腐分子須無情鞭撻,這也是為反腐敗作出的一份貢獻,。(姜 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