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董沁生
經(jīng)典山陽
曹謹(1787年至1849年),,初名謹,,字懷璞,號定庵,,清懷慶府河內(nèi)縣(沁陽)北門大街人,,嘉慶十二年(1807年),參加鄉(xiāng)試,,高中解元,,由于禮部會試一直落第,直到嘉慶二十二年(1817年),,經(jīng)“大挑一等”,,補為知縣。之后,,為官30余年,,大都在知縣職位上勤政為民、履建奇功,,雖期間調(diào)遷15次,,跌宕起伏,“被議”“被誣”“被革職”,,但榮辱不驚,,始終堅持“做事、做官,,先做人”,。所到之處“得民心、有政聲”,,尤其是宦海八載,興修水利,,解決糾紛,,置辦教育,抗擊英軍,,成為人生的高光時刻,。道光皇帝贊他在抗英保臺的戰(zhàn)斗中“智勇兼施,大揚國威”,�,!肚迨犯濉ぱ魝鳌贰杜_灣通史》《沁陽市志》有載。
光明磊落得民心
曹謹幼年喪父,,家境貧困,,少時在城內(nèi)“三官廟”讀書,,后入著名的覃懷書院學習。清嘉慶十二年(1807年),,曹謹鄉(xiāng)試一舉高中解元,,主考官稱其“神駒”,家鄉(xiāng)人慣稱“曹解元”,,后以“大挑一等”的成績,,補為知縣,分發(fā)直隸,。
清嘉慶二十五年(1820年)至清道光三年(1823年),,先后任平山、曲陽,、饒陽知縣,。任上,饒陽不澇就旱,,災(zāi)情嚴重,。曹謹及時向朝廷懇請調(diào)撥救濟糧款,賑濟災(zāi)民,。為了防止胥吏盤剝,,他親自深入災(zāi)區(qū),了解災(zāi)情,,直接將賑濟糧款發(fā)到災(zāi)民手中,,受到好評�,!恫苤斈怪尽份d:“饒陽值水旱相繼,,公請帑賑饑,日起鄉(xiāng)曲,,察戶口多寡,,被災(zāi)情重分給之,不經(jīng)胥吏手,。時即飯店,,市餅餌食之,無絲毫私,,民大悅,。”
道光四年(1824年),,曹謹上任寧津知縣,,興利除弊,以法治罪,,社會秩序穩(wěn)定,�,!恫苤斈怪尽份d:“首嚴弭盜,行清莊,、聯(lián)莊法,,獲其梁首,余皆遠遁,�,!�
之后,曹謹曾于道光五年(1825年),、道光八年(1828年),、道光十一年(1831年),先后三次任威縣知縣,。在此,,有“決獄如神”的美譽,為當?shù)匕傩辙k了不少好事,,“修文廟,、城隍廟,興教勸士,,敦品勵行,,遠近翕然”。但是,,由于嚴懲歹徒被議,。
曹謹生性耿直,不畏強暴,,敢于碰硬,,他于道光十二年(1832年),任豐潤知縣時,,因連年有災(zāi),,物價飛漲,社會動蕩,,左家務(wù)鎮(zhèn)有一地痞無賴,,借機興風作浪,搶劫災(zāi)糧,,被曹謹捉拿歸案,繩之以法,,保住了救災(zāi)糧,,凈化了良好風氣,穩(wěn)定了社會秩序,。但是,,“被議落職”,。復(fù)官后,曹謹調(diào)至福建,,初署將樂,,而后調(diào)至閩縣�,!杜_灣通史》載:“道光十四年,,揀發(fā)福建。十六年署閩縣,,兼福州海防同知,。”任職期間,,他化解民怨,,調(diào)解紛爭,善斷公案,,當?shù)厝擞锌诮员�,,留下了很多傳說,如廣為流傳的《曹謹斷金》,。
“功同禹王”守臺灣
曹謹雖然官位不高,,始終在知縣位置上履職,但所到之處都是“所至民親,,既去民思”,,尤其是在臺8年,興水利,、調(diào)糾紛,、辦教育、抗英軍,,“吏畏民懷,,頌聲大起”。
道光十七年(1837年)春,,曹謹出任臺灣鳳山知縣,,正逢大旱,“饑民遍地,,盜賊紛起”,。上任伊始,曹謹查盜賊,,問疾苦,,賑饑濟貧,廣泛調(diào)查,認為“弭盜莫如足食,,足食莫如興水利”,。于是,親自帶人翻山越嶺找水源,,集思廣益定方略,,集鄉(xiāng)紳,召巧匠,,發(fā)動全縣士民捐資出力,,共開渠塘,穿池引溪,,筑埤導(dǎo)圳,,經(jīng)過兩年的辛勤勞動與不懈努力,共筑圳44條,,總長130公里,,既可灌溉,又可泄洪,,成為臺灣最大的水利工程,,堪與都江堰媲美。從此,,鳳山“收谷倍舊,,民樂厥業(yè),家多蓋藏,,盜賊不生”,。
道光十八年(1838年),巡道姚瑩命知府熊一本勘之,,旌其功,,名“曹公圳”,并為碑記之,,纂《曹公圳記》,,現(xiàn)仍立于鳳山曹公廟的曹公亭內(nèi)。
曹謹高度重視水利建設(shè),,后雖升遷,,仍心系鳳山,指令貢生鄭蘭生,、附生鄭宣治率全縣士民,,再筑新圳46條,全長60多公里,,被稱之“曹公新圳”,,徹底解除了鳳山的水旱災(zāi)害,,將原來的荒蕪田野打造成“魚米之鄉(xiāng)”。
鳳山文士寫詩贊道:新波水與舊波通,,終歲無憂早澇逢。種得水田三萬頃,,家家雞黍拜曹公,。
在鳳山,曹謹注重興辦教育,,教化當?shù)孛癖�,,他親自帶頭捐資籌款,對鳳山所屬的鳳化,、屏山,、前河、屏東四所書院進行修繕,,擴大民眾受教育的機會,。
道光二十一年(1841年),曹謹因政績卓著,,被升為淡水廳同知,。離任時刻,“士民夾道扶轎,,攀轅涕泣,,祖餞者數(shù)千人”。任職后,,曹謹仍大興教育,,捐款修建文甲書院�,!杜_灣通史》載:“蒞治五年,,日以興文教,崇實學,,為淡人士倡……”
同年8月,,英軍侵犯淡水,曹謹身先士卒,,率領(lǐng)鄉(xiāng)勇,、漁民,在基隆到大安港口的沿海地帶放入沙石,,以備擱淺堵塞輪船,,并告知漁民,若發(fā)現(xiàn)英艦,,誘敵深入,,將其殲滅,。
同時,在廳治外圍修工事,、搭炮臺,、鑿壕溝、筑木城,,積極備戰(zhàn),。由于曹謹計劃周密,準備充分,,使英軍艦毀人亡,,大敗而逃。據(jù)《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》介紹:“前后計斬首白夷五人,,紅夷五人,,黑夷二十二人,生擒黑夷一百三十三人,,同時撈獲夷炮十門,,搜獲夷書圖冊多件�,!边@是鴉片戰(zhàn)爭以來,,我國取得的一次大捷,沉重打擊了侵略軍,。道光皇帝覽奏大悅,,嘉其“智勇兼施,大揚國威”,。
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3月,,曹謹在指揮土地公港戰(zhàn)斗中,“殺白夷一人,,紅黑夷數(shù)十人,,生擒白夷十八人、紅夷一人,、黑夷三十人,,廣東漢奸五名,鳥槍五桿,,腰刀十把”,。
曹謹抗英保臺的戰(zhàn)績是有目共睹的,若按論功行賞,,當可升官任用,,然而,事與愿違,。鴉片戰(zhàn)爭結(jié)束后,,腐敗透頂?shù)那逭c英國簽訂喪權(quán)辱國的《南京條約》,。次年,清政府竟以“妄殺被難洋人”之名治罪曹謹,。本為民族英雄,,反被革職查辦,就連閩浙總督怡良入臺“傳諭”,,也難開其口,,他深知曹謹有功無罪,便同情問之:“事將若何,?”
曹謹慷慨陳詞:“但論國家事若何?某官可不做,,人要做,。若罪應(yīng)任者,甘心當之,,但百姓出死力捉賊,,不宜有所負�,!�
怡良聽后,,深為感動,嘆曰:“真大夫也,�,!�
曹謹在臺灣期間,不顧個人安危,,多次深入大規(guī)模械斗的漳州,、泉州,化解怨恨,,痛陳利害,,消除械斗之源,并在大甲鎮(zhèn)停留兩個月進行調(diào)停教化,,平息械斗,,立“泉漳和睦碑”,使“淡北七百里得安堵”,。
曹謹在臺灣的突出貢獻,,永載史冊�,!肚迨犯濉ぱ穫鳌份d:“(道光)二十年,,擢淡水廳同如。海盜剽劫商賈,,漳,、泉二郡人居其間,,常相仇殺,又當海防告警,,謹至,,行保甲,練鄉(xiāng)勇,,清內(nèi)匪而倍外侮,。英吉利兵艦犯雞籠口,謹禁漁船勿出,,絕其向?qū)�,,懸賞購敵酋,民爭赴之,。敵船觸石,,擒百二十四人。屢至,,屢劫之,。明年,又犯淡水南口,,設(shè)伏誘擊,,俘漢奸五,敵兵四十九人,�,!�
曹謹在臺灣影響深遠,為追念其功德,,鳳山人還為其建生祠,,并懸掛“功同禹王”匾額,后改稱為曹公廟,,還有曹公路,、曹公小學、曹公巨樹等,。
清思靜遠歸故里
道光二十五年(1845年)曹謹因平息械斗與緝捕海盜之功仍賞戴花翎,,升任海疆知府,但他“清思靜遠”,,并未復(fù)職,,且以病還鄉(xiāng)。曹謹回到家鄉(xiāng)后,,仍然關(guān)心教育,,籌資俢繕覃懷書院以及天寧寺三圣塔等。
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,,曹謹在家中去世,。
曹謹去世后,,朝廷加贈朝議大夫,又晉授中儀大夫(從三品),。好友,、晚清重臣李棠階參加葬禮,并親自撰寫墓志銘,,他寫道:“數(shù)十年來,,天下稱循吏者,必曰河內(nèi)懷樸曹公,、曹君,。”又稱贊:“公由是亦愈斂華就實,,深潛經(jīng)史及宋諸子,,甚獲其大意,不株守章句,。”
清咸豐二年(1852年),,曹謹禮葬于河內(nèi)城南門外曹氏祖塋內(nèi),,其墓冢按南方“柳圈椅”式樣建造,墓冢位于墓園后部的方形平臺上,,呈饅頭狀,,封地高2.5米、直徑6米,。墓前立石碑一通,,右書“前臺灣鳳山知縣 淡水廳同知”,中間豎刻“清故海疆知府曹謹之墓”,,墓前有神道100余米,。
沁陽市人民政府曾多次撥款對曹謹墓進行擴建整俢,現(xiàn)已建為“懷樸園”,,并編制了《沁陽曹謹墓保護規(guī)劃》,。
2000年,曹謹墓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三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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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謹(1787年至1849年),,初名謹,字懷璞,,號定庵,,清懷慶府河內(nèi)縣(沁陽)北門大街人,,嘉慶十二年(1807年),,參加鄉(xiāng)試,,高中解元,,由于禮部會試一直落第,,直到嘉慶二十二年(1817年),經(jīng)“大挑一等”,,補為知縣。之后,,為官30余年,,大都在知縣職位上勤政為民,、履建奇功,雖期間調(diào)遷15次,,跌宕起伏,“被議”“被誣”“被革職”,,但榮辱不驚,始終堅持“做事,、做官,先做人”,。所到之處“得民心,、有政聲”,尤其是宦海八載,,興修水利,解決糾紛,,置辦教育,,抗擊英軍,,成為人生的高光時刻,。道光皇帝贊他在抗英保臺的戰(zhàn)斗中“智勇兼施,大揚國威”,。《清史稿·循吏傳》《臺灣通史》《沁陽市志》有載,。
光明磊落得民心
曹謹幼年喪父,家境貧困,,少時在城內(nèi)“三官廟”讀書,后入著名的覃懷書院學習,。清嘉慶十二年(1807年),曹謹鄉(xiāng)試一舉高中解元,,主考官稱其“神駒”,,家鄉(xiāng)人慣稱“曹解元”,后以“大挑一等”的成績,,補為知縣,分發(fā)直隸,。
清嘉慶二十五年(1820年)至清道光三年(1823年),先后任平山,、曲陽,、饒陽知縣,。任上,,饒陽不澇就旱,,災(zāi)情嚴重,。曹謹及時向朝廷懇請調(diào)撥救濟糧款,,賑濟災(zāi)民。為了防止胥吏盤剝,,他親自深入災(zāi)區(qū),,了解災(zāi)情,直接將賑濟糧款發(fā)到災(zāi)民手中,,受到好評,。《曹謹墓志》載:“饒陽值水旱相繼,,公請帑賑饑,,日起鄉(xiāng)曲,察戶口多寡,,被災(zāi)情重分給之,不經(jīng)胥吏手,。時即飯店,,市餅餌食之,無絲毫私,,民大悅,。”
道光四年(1824年),,曹謹上任寧津知縣,,興利除弊,以法治罪,社會秩序穩(wěn)定,。《曹謹墓志》載:“首嚴弭盜,,行清莊,、聯(lián)莊法,,獲其梁首,,余皆遠遁,。”
之后,,曹謹曾于道光五年(1825年),、道光八年(1828年),、道光十一年(1831年),,先后三次任威縣知縣。在此,,有“決獄如神”的美譽,為當?shù)匕傩辙k了不少好事,,“修文廟、城隍廟,,興教勸士,,敦品勵行,,遠近翕然”。但是,,由于嚴懲歹徒被議,。
曹謹生性耿直,,不畏強暴,,敢于碰硬,,他于道光十二年(1832年),,任豐潤知縣時,,因連年有災(zāi),物價飛漲,,社會動蕩,左家務(wù)鎮(zhèn)有一地痞無賴,,借機興風作浪,搶劫災(zāi)糧,,被曹謹捉拿歸案,,繩之以法,保住了救災(zāi)糧,,凈化了良好風氣,穩(wěn)定了社會秩序,。但是,“被議落職”,。復(fù)官后,曹謹調(diào)至福建,,初署將樂,,而后調(diào)至閩縣,�,!杜_灣通史》載:“道光十四年,,揀發(fā)福建。十六年署閩縣,,兼福州海防同知,。”任職期間,,他化解民怨,,調(diào)解紛爭,,善斷公案,,當?shù)厝擞锌诮员�,,留下了很多傳說,,如廣為流傳的《曹謹斷金》。
“功同禹王”守臺灣
曹謹雖然官位不高,,始終在知縣位置上履職,但所到之處都是“所至民親,,既去民思”,,尤其是在臺8年,興水利,、調(diào)糾紛,、辦教育、抗英軍,,“吏畏民懷,,頌聲大起”。
道光十七年(1837年)春,,曹謹出任臺灣鳳山知縣,,正逢大旱,“饑民遍地,,盜賊紛起”,。上任伊始,曹謹查盜賊,,問疾苦,,賑饑濟貧,廣泛調(diào)查,,認為“弭盜莫如足食,,足食莫如興水利”。于是,,親自帶人翻山越嶺找水源,,集思廣益定方略,集鄉(xiāng)紳,,召巧匠,,發(fā)動全縣士民捐資出力,共開渠塘,,穿池引溪,,筑埤導(dǎo)圳,經(jīng)過兩年的辛勤勞動與不懈努力,,共筑圳44條,,總長130公里,既可灌溉,,又可泄洪,,成為臺灣最大的水利工程,,堪與都江堰媲美。從此,,鳳山“收谷倍舊,,民樂厥業(yè),家多蓋藏,,盜賊不生”,。
道光十八年(1838年),巡道姚瑩命知府熊一本勘之,,旌其功,,名“曹公圳”,并為碑記之,,纂《曹公圳記》,,現(xiàn)仍立于鳳山曹公廟的曹公亭內(nèi)。
曹謹高度重視水利建設(shè),,后雖升遷,,仍心系鳳山,指令貢生鄭蘭生,、附生鄭宣治率全縣士民,,再筑新圳46條,全長60多公里,,被稱之“曹公新圳”,,徹底解除了鳳山的水旱災(zāi)害,將原來的荒蕪田野打造成“魚米之鄉(xiāng)”,。
鳳山文士寫詩贊道:新波水與舊波通,,終歲無憂早澇逢。種得水田三萬頃,,家家雞黍拜曹公,。
在鳳山,曹謹注重興辦教育,,教化當?shù)孛癖�,,他親自帶頭捐資籌款,對鳳山所屬的鳳化,、屏山,、前河、屏東四所書院進行修繕,,擴大民眾受教育的機會,。
道光二十一年(1841年),曹謹因政績卓著,被升為淡水廳同知,。離任時刻,,“士民夾道扶轎,攀轅涕泣,,祖餞者數(shù)千人”,。任職后,曹謹仍大興教育,,捐款修建文甲書院,。《臺灣通史》載:“蒞治五年,,日以興文教,崇實學,,為淡人士倡……”
同年8月,,英軍侵犯淡水,曹謹身先士卒,,率領(lǐng)鄉(xiāng)勇,、漁民,在基隆到大安港口的沿海地帶放入沙石,,以備擱淺堵塞輪船,,并告知漁民,若發(fā)現(xiàn)英艦,,誘敵深入,,將其殲滅。
同時,,在廳治外圍修工事,、搭炮臺、鑿壕溝,、筑木城,,積極備戰(zhàn)。由于曹謹計劃周密,,準備充分,,使英軍艦毀人亡,大敗而逃,。據(jù)《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》介紹:“前后計斬首白夷五人,,紅夷五人,黑夷二十二人,,生擒黑夷一百三十三人,,同時撈獲夷炮十門,搜獲夷書圖冊多件�,!边@是鴉片戰(zhàn)爭以來,,我國取得的一次大捷,沉重打擊了侵略軍,。道光皇帝覽奏大悅,,嘉其“智勇兼施,大揚國威”,。
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3月,,曹謹在指揮土地公港戰(zhàn)斗中,“殺白夷一人,,紅黑夷數(shù)十人,,生擒白夷十八人、紅夷一人,、黑夷三十人,,廣東漢奸五名,鳥槍五桿,,腰刀十把”,。
曹謹抗英保臺的戰(zhàn)績是有目共睹的,若按論功行賞,,當可升官任用,,然而,事與愿違,。鴉片戰(zhàn)爭結(jié)束后,,腐敗透頂?shù)那逭c英國簽訂喪權(quán)辱國的《南京條約》。次年,,清政府竟以“妄殺被難洋人”之名治罪曹謹,。本為民族英雄,反被革職查辦,,就連閩浙總督怡良入臺“傳諭”,,也難開其口,他深知曹謹有功無罪,,便同情問之:“事將若何,?”
曹謹慷慨陳詞:“但論國家事若何?某官可不做,,人要做,。若罪應(yīng)任者,甘心當之,,但百姓出死力捉賊,,不宜有所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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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謹在臺灣期間,,不顧個人安危,多次深入大規(guī)模械斗的漳州,、泉州,,化解怨恨,痛陳利害,,消除械斗之源,,并在大甲鎮(zhèn)停留兩個月進行調(diào)停教化,平息械斗,,立“泉漳和睦碑”,,使“淡北七百里得安堵”。
曹謹在臺灣的突出貢獻,,永載史冊,�,!肚迨犯濉ぱ穫鳌份d:“(道光)二十年,,擢淡水廳同如。海盜剽劫商賈,,漳,、泉二郡人居其間,常相仇殺,,又當海防告警,,謹至,行保甲,,練鄉(xiāng)勇,,清內(nèi)匪而倍外侮。英吉利兵艦犯雞籠口,,謹禁漁船勿出,,絕其向?qū)В瑧屹p購敵酋,,民爭赴之,。敵船觸石,擒百二十四人,。屢至,,屢劫之。明年,又犯淡水南口,,設(shè)伏誘擊,,俘漢奸五,敵兵四十九人,�,!�
曹謹在臺灣影響深遠,為追念其功德,,鳳山人還為其建生祠,,并懸掛“功同禹王”匾額,后改稱為曹公廟,,還有曹公路,、曹公小學、曹公巨樹等,。
清思靜遠歸故里
道光二十五年(1845年)曹謹因平息械斗與緝捕海盜之功仍賞戴花翎,,升任海疆知府,但他“清思靜遠”,,并未復(fù)職,,且以病還鄉(xiāng)。曹謹回到家鄉(xiāng)后,,仍然關(guān)心教育,,籌資俢繕覃懷書院以及天寧寺三圣塔等。
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,,曹謹在家中去世,。
曹謹去世后,朝廷加贈朝議大夫,,又晉授中儀大夫(從三品),。好友、晚清重臣李棠階參加葬禮,,并親自撰寫墓志銘,,他寫道:“數(shù)十年來,天下稱循吏者,,必曰河內(nèi)懷樸曹公,、曹君�,!庇址Q贊:“公由是亦愈斂華就實,,深潛經(jīng)史及宋諸子,甚獲其大意,,不株守章句,�,!�
清咸豐二年(1852年),曹謹禮葬于河內(nèi)城南門外曹氏祖塋內(nèi),,其墓冢按南方“柳圈椅”式樣建造,,墓冢位于墓園后部的方形平臺上,呈饅頭狀,,封地高2.5米,、直徑6米。墓前立石碑一通,,右書“前臺灣鳳山知縣 淡水廳同知”,,中間豎刻“清故海疆知府曹謹之墓”,墓前有神道100余米,。
沁陽市人民政府曾多次撥款對曹謹墓進行擴建整俢,,現(xiàn)已建為“懷樸園”,并編制了《沁陽曹謹墓保護規(guī)劃》,。
2000年,,曹謹墓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三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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